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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201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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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3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不低于房价的30%,且须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在交行办理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序号

原件份数

复印份数

   

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一式四份

 

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

2

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仅查验

4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

婚姻证明文书

见备注

见备注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复印件3

4

户口本

仅查验

4

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

5

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仅查验

2

 

6

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仅查验

2

 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价和基准价低者计) 

7

过户前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8

过户后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仅查验

2

需载明竣工年限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仅查验

2

 

10

存量房买卖合同

1

2

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11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1

1

 有效期三个月

12

还贷储蓄存折(卡)

贷款银行查验

 

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3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1

 

仅配偶在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职工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11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填写注意事项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供应⑻科教文卫⑼农林牧渔⑽社会服务⑾其他;

5   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公务员⑵企事业高管⑶技术人员⑷职员⑸商业服务人员⑹生产人员⑺自由职业⑻其他;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黑色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2、公证费:贷款额x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个人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含团购房、集资建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后10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贷款转入开发商签约的按揭银行指定帐户。

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  金寨路合肥师范北侧   电话:2817779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  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交桥东北电话:4667928  4665928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    电话:2637022  2637053

中心咨询电话:12345     网址:www.hfgjj.com(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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